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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奥运会数据库-巴西 奥运冠军

tamoadmin 2024-08-26 人已围观

简介谷歌地球的数据库多久更新一次Google Earth卫图数据库再次悄然更新,目前还没有官方的申明。 如果不算北京奥运会前夕Google Earth针对奥运赛场(馆)的局部更新,那么上一次的大规模更新应该是7月13日,更新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了。随着新卫星的成功发射,相信将来的速度会更快,我们拭目以待。下面先来总结一下这次更新的地区(有待官方的确认): 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休斯敦、西弗吉尼亚、马萨诸塞州东

谷歌地球的数据库多久更新一次

巴西奥运会数据库-巴西 奥运冠军

Google Earth卫图数据库再次悄然更新,目前还没有官方的申明。 如果不算北京奥运会前夕Google Earth针对奥运赛场(馆)的局部更新,那么上一次的大规模更新应该是7月13日,更新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了。随着新卫星的成功发射,相信将来的速度会更快,我们拭目以待。下面先来总结一下这次更新的地区(有待官方的确认):

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休斯敦、西弗吉尼亚、马萨诸塞州东部、纽约的奥尔巴尼土耳其西部地区:提升了卫星照片的分辨率澳大利亚部分地区也提升了分辨率西班牙:巴塞罗那、马德里法国:巴黎、嘎纳、尼斯摩洛哥英国:切斯特捷克:布拉格加拿大:多伦多、魁北克意大利:都灵、巴勒莫瑞士:苏黎世希腊斯洛伐克,全境.

更新:Google官方已经发布此次更新的清单,如下(部分地区名未翻译):

美洲: - 美国: 芝加哥, 休斯敦, 坦帕, 西弗吉尼亚,罗德岛的部分地区, 马萨诸塞的部分地区,纽约(包括:Nassau County , Westchester County , Rockland County , Putnam County , Rensselaer County, Albany County , Schenectady County , SaratogaCounty , Tompkins County , Schuyler County , Seneca County , Yates County , Steuben County , Allegany County , Cattaraugus County )。 - 加拿大: Middle County (ON)

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

- 法国: 巴黎, 奥尔良, 嘎纳, 尼斯, Saint-Tropaz。 - 意大利: 都灵 , 博洛尼亚, 安科纳, Lucca, Latina, Capraia Island, Stintino, Villasimius, Palermo, Agrigento。 - 瑞士: 苏黎世, Oberhasli, Thun, Emmental-Oberaargau, 巴塞尔, St. Gallen - 摩洛哥: 全境 - 捷克: 布拉格, 俄斯特拉发 - 斯洛伐克: 全境

亚洲和大洋洲:

- 日本: 神户, 京都, 川崎, Saitama, 千叶 - 澳大利亚: 堪培拉, 伍伦贡, The Great Ocean Road

地区: 全世界各地都有, 但重点是加拿大, 墨西哥, 中国境内的部分地区。

新增的2.5米分辨率地区: 希腊, 土耳其, 澳大利亚境内的部分地区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的财务与商业义务

39·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的独家权利;有条件地向城市转让权利

a)在不对奥林匹克宪章的任何条款加以限制的情况下,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承认奥运会(包括奥运会前在奥运会组委会的财政责任或赞助下组织的,使奥运会设施的预演)是国际奥委会的独有财产,国际奥委会已明确获得有关“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不管有无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的国际商标权,国际奥委会享有涉及其组织、开发、转播、录制、代理、营销、复制、获取和散发的全部权利和数据,而且是以无论是现存的还是将来开发的任何种方式享有。

b)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可自行决定将上述权利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或国际奥委会从这些权利中所获得的利益以分配、许可证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奥运会组委会或其他方,转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奥运会有关的正式标志、吉祥物、招贴画以及任何艺术的、文字的、或形象的表现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与奥运会有关的一切版权、设计和商标。这种权利或利益的转让取决于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认为国际奥委会各种属品和标志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c)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进一步同意并承诺,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与奥运会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权利为该城市、国家奥委会、奥运会组委会或为与城市达成任何形式协议的第三方所拥有,所有这些权利须由谅机构以受托人身份代表国际奥委会的利益所拥有,而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要求,该机构就得自费以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将这些权利让与国际奥委会。

d)对于未经授权而使用与奥运会有关的财产包括商标权,在主办国内,经与国际奥委会商定,由奥运会组委会自费取行动;在主办国外,经与奥运会组委会磋商,由国际奥委会用组委会经费取行动。

40·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和吉祥物的法律保护

a)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己确保,或不迟于2001年12月31目前确保:

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图案)、,奥林匹克“奥林匹克运动会”名称和奥运会口号已经以国际奥委会的名义得到保护;并且已从主办国及/或国家主管部门获得以国际奥委会名义、令国际奥委会满意的充足的并有连续性的法律保护;国家奥委会确认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如这种国内的法律保护以国家奥委会的名义或利益存在或表述的,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按照国际奥委会的指示行使这神权利。

b)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在奥运会组委会成立一年之内,国家奥委会徽记已经以国家奥委会的名义得到妥善保护,如对上述徽记的保护仍有疑问,城市、国家奥委会及/或奥运会组委会应以国家奥委会名义从主办过及/或国家主管部门获得令国家奥委会满意的充足的并有连续性的法律保护;

c)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不迟于奥运会组

委会成立一年之内,经与国际奥委会磋商,已将奥运会组委会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以奥运会组委会和/或国家奥委会的名义在主办国得到妥善保护;而且所有相关文件和信息已提供给国际奥委会,以便拟国际奥委会的名义对上述徽标进行国际商标保护。如对上述徽标在主办国的保护存有任何疑问,城市、国家奥委会及/或奥运会组委会应从主办国及/或国家主管部门获得令国际奥委会满意的充足的并有连续性的法律保护。

d)对于奥运会组委会的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的国际保护,国际奥委会应与奥运会组委会磋商,由国际奥委会以国际奥委会的名义进行这种保护。奥运会组委会应及时向国际奥委会提供相关文件以便国际奥委会能有效实行保护。国际奥委会在对上述这些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进行国际商标保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奥运会组委会负担。

e)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在主办国领域内

任何和所有登记的或已经注册的商标,以及组委会在主办国内持有的与其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识有关的任何和所有版权或设计(不论登记与否),均应转让与国际奥委会,生效期不迟于2009年1月1日。上述转让应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要求以其满意的形式和实质进行。

f)上述第39条(b)款应适用于本40条的主要内容,若有必要可在细节上作适当修改。

41·艺术品或知识作品的产权

a)由城市申办委员会、城市、国家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自己或委托他人为其使用、开发、制作的一切与奥运会有关的图像的,视觉的艺术的或知识的作品或创作的一切产权,包括版权,须完全归国际奥委有,包括,但不限于;

(i)徽记和吉祥物(含上面第4Q条C款提到的奥运会组委会徽标),及其一切图像的和立体的表现物;

(ii)图形;

(iii)招贴画设计;

(iv)奥林匹克火炬设计及与之有关的任何铸模;

(v)徽章及与之有关的任何铸模;

(vi)奥林匹克奖牌和纪念章设计及与之有关的任何铸模;

(vii)证书;

(viii)正式出版物;

(ix)奥林匹克宪章中提到的音乐作品、

(x)为奥运会创作的其他图像作品;以及

(xi)与医学有关的数据。

(xii)与奥运会有关的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包括与参赛运动员、奥运会门票的购买者以及注册参加或 咨询奥运会相关服务的人员的统计数字。

(以下多次提及的均称为“国际奥委会IPR”)

任何这种国际奥委会IPR的设计均须遵从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的书面批准。

b)所有奖牌/无论是奥林匹克奖牌、奥林匹克纪念牌或其他证书,均须在严格的监管下生产和发放;并事先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在对上述一般原则不做限制的情况下,印制的次数应事先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奥运会组委会还应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一份这些奖牌生产者的证书,证明遵守了允许印制的次数。一俟奥运会结束;奥运会组委会就应无保留、无阻碍地向国际奥委会交还所有奥林匹克奖牌和纪念牌的铸模以及所有未发完的奖牌奖状,不收任何费用。奥运会组委会不得复制或留存这些奖牌或铸模,也不得授权或允许他人这样做;奥运会组委会应出资向国际奥委会提供25套奥林匹克奖牌(即总数75枚——25 枚金牌,25枚银牌,25枚铜牌)。

c)所有正式出版物。包括奥运会组委会的秩序表和小册子(如医疗的、技术的和媒体的小册子,以及场地平面图等),奥运会组委会均应在以任何形式印刷或分发之前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除非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这些出版物申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国际奥委会保留出版和销售(包括在主办国内)自己的正式奥运会书籍的权利。不过,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达成协议,只出版统一的正式奥运会书籍。

d)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关系到国际奥委会IPR的任何和所有已登记或注册的商标申请以及任何和所有的版权或设计(无论登记与否),均应转让给国际奥委会,并且(门对于主办国,生效期不迟于2009年1月1日(2)对于主办国之外的所有地方,转让从一开始就生效。上述转让应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要求,以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满意的形式和实质进行。

e)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一切参与了所有这些国际奥委会IPR创作的人员,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在开始任何一项工作之前就以令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满意的形式和实质,签署了版权和知识产权的转让文件。该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签署这些附加协议,因为国际奥委会可在任何时候要求确保所有上述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完全转让。

f)上述第39条(d)款应适用于本41条的主要内容;若有必要可在细节上作适当修改。

44.财务报告

除涉及到以上第23条提到的报告外,奥运奥运会组委会还须向国际奥委会提交:

a)由独立的有执照的公共会计师验证的年度财务报告。

b)奥运会组委会财务部门为了奥运会组委会管理上的需要所准备的定期的详细管理账目。

c)由内部审计员作出的所有报告,当国际奥委会为了核实这类信息提出合理要求时,奥运会组委会应向国际奥委会提供其他此类数据,为国际奥委会或其代表核查其记录提供方便。

在对上述的普遍性原则不加限制的情况下,国际奥委会或其代表应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审核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在策划、组织相举办奥运会方面的账目。

46.在比赛场馆的宣传。广告及其他商业活动

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奥林匹克宪章中有关宣传、广告的条款得到严格遵守。奥运会期间,奥林匹克场所不得受到可能与国际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签订的任何协定相冲突或违反该协定的任何特许权、专卖权或其他商业协定的妨碍。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亦应取必要措施,使奥林匹克场馆内,场馆外报道奥运会比赛的电视镜头范围内,或在观看奥运会比赛的的观众视野之内不得有宣传和广告。同时,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取必要措施,使该城市和其他举办奥林匹克赛事的城市和场地的上空在奥运会期间不得有宣传广告出现。没有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的书面批准,该城市不得参与任何与奥运会有关(或可被视为与奥运会有关)的市场开发、商业和

标志活动,该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取一切必要

措施保证不违反这些义务。奥运会组委会成立后一年内,无论如

何不能超出一年,就应尽早为达到上述要求而取一切控制措施。

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在这方面作出的任何指示,城市、国家奥委

会和奥运会组委会都必须立即执行。

47·市场开发

a)联合市场开发:奥运会组委会应遵守本合同签订之前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的主办城市和主办国奥委会之间签署的联合市场开发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该协议应将奥运会组委会和国家奥委会的全部市场开发权和商业权结合在一起,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2008年12月31日止不受任何选择权或事先授权的妨碍,并符合国际奥委会就此发出的各项指示。由国家奥委会签署,为的是保证主办国内所有的全国性体育协会都遵从和履行国家奥委会在市场开发方面的义务。

b)市场开发协议:依据上述47条a)款的联合市场开发协议,奥运会组委会应在不迟于2002年12月31日之前同国际奥委会制订一项市场开发协议。这项市场开发协议应表明与国际奥委会共同开发的与奥运会有关的市场开发的所有部分。该市场开发应事先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未经这项市场开发明确允许的同奥运会有关的任何市场开发活动。

c)防止隐性市场: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承认对授予奥林匹克赞助商和其他商业伙伴的权利加以保护的重要性。为此,他们同意以自己的经费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制定和施行一个相关方案以防范隐性市场,以及必要时诉诸法律),以防止和/或终止任何隐性市场或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产权。奥运会组委会应在不迟于2002年12月31日之前,经事先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后,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一份详细的,说明奥运会组委会为在所有正式场馆防止或至少是限制隐性市场所打算取的一切行动和措施。在不局限于对上述普遍性原则情况下,城市、国家奥委会及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主办国内没有其他能冲击奥运会市场开发的任何市场开发、广告或促销。例如,他们应确保在主办国内,由一家或多家全国联合会、体育组织、或任何公有或私营实体所组织的广告或促销都不能涉及奥运会、任何奥林匹克队或奥运会的年份,也不暗示与奥运会、任何奥林匹克队或奥运会的年份有关。城市应确保,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向该城市的代理机构、代理人或城市某部分的任何团体或代表,授予任何与主办城市、奥运会或举行奥运会的时段有关的赞助权或市场开发权。

d)国际奥委会特许权使用费:根据以下e款和f款,国际奥委会应从所有合同的现金报酬值申提取7·5%,包括与市场开发和联合市场开发有关的合同,对奥运会徽记、吉祥物含有任何商业性利用成分的合同,或以任何方式联系到奥运会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门票的市场开发收入。从所有提供实物(例如商品和服务)以换取或被授予广告促销或其他权利的合同报酬中提取的5%。不言而喻,本款也适用于国家奥委会在联合市场开发中的分成。

e)国际:考虑到长期奥林匹克赞助对奥林匹克运动的重要性,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承认并同意国际奥委会可发起并实施一项与奥运会有关的国际奥林匹克市场开发(简称“国际”),该特优先于任何其他市场开发。为促使国际的赞助商在主办国实现他们的目标,达到他们的商业目的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保证充分参与该项国际,并按照作为本合同附件F的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指南规定取得各种权利,并履行其义务。d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构成和包含在国际中的产品和服务类别。

f)主办国纪念币、钞:主办国的奥林匹克纪念币和纪念钞包括纪念币和纪念钞数目和种类应事先取得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书面批准。在铸币厂没有零售业务哟情况下,国际奥委

会按主办国的任何奥林匹克纪念币私纪念钞中给所有纪念币销售商的铸币厂FOB价的3%提成;(如铸币厂有零售业务,则为零售价的3%),此外,如果推出纪念性流通币或流通钞的,国际奥委会应得份额为全部纪念币和纪念钞面值的3%。不过,如果奥运会组委会在销售奥林匹克纪念币方面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最低限度的保证或捐赠,国际奥委会的分成份额至少应等于以下二者中的多者们上述国际奥委会的收入份额。(ii)该最低限度保证的10%。全部款项应在纪念币开始发售或流通的那一季度之后紧邻的下一季度交付给国际奥委会。以上d款的规定不适用于该城市的纪念币和纪念钞。

g)国际奥委会纪念币、纪念钞和纪念牌:该城市及国家奥委会在此承认国际奥委会有权推出其本身的纪念币;纪念钞和奖牌,并确认不对此类提出度对,此类纪念币;纪念钞和纪念牌可在国家奥委在领土销售,销售条件与情况和在其他国

家相同。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在各自的纪念币、纪念钞纪念牌方面全面合作。

h)屏幕识别:在屏幕或其他电视上的识别/展现产生的任何净报酬(由国际樊委会,奥运会组委会和有关赞助商/供应商之间的协定确定)应在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之间分配,分配比例与下面第49条b款规定的电视收入分配比例相同;

48·税

a)国际奥委会收到的付款:城市和/或奥运会组委会应承担所有税费,无论是预扣的所得税、关税、增值税,还是其他任何间接税,无论是现时或将来按任何管辖规定应从支付给国际奥委会的与奥运会相关的那些收入中扣除的税费。尤其是,根据本合同和/或与奥林匹克赞助商。转播商或其他商业伙伴之间达成的协议应支付给国际奥委会的款额,如果要从中支付给主办国、瑞士或其他任何管辖机构预扣所得税,增值税或其他任何间接税,则奥运会组委会要增加支付金额,以便使在扣除应交的税费后,国际奥委会能得到相当于不扣除这些税费款额。

b)国际奥委会支付的款项,城市和/或奥运会组委会应承担所有税费,无论是预扣的所得税、关税、增值税,还是其他任何间接税,无论是现时或将来按任何管辖规定应从支付给国际奥委会的与奥运会相关的那些收入中扣除的税费。根据本合同,国际奥委会要支付的款额不得由于该款项应支付任何税费而增加。如果国际奥委会应支付这样的税费,则城市、国家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应从得到的净支付中减去相当于这笔税款的金额,或者,如果款项已支付给城市、国家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则城市、国家奥委会或奥运会组委会应把支付的税费全部返还给国际奥委会。

c)参赛运动员的成绩:该城市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l)在主办国内不对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成绩获得的资金或其他奖赏征收任何税费;2)如果在主办国内征收了这样的税费,则该城市和/或奥运会组委会应向参赛运动员支付一笔钱,似补偿所扣除的税。

d)承诺真诚协商:如果在国际奥委会因奥运会的收入而得到的或支付的款项上可能发生税务问题,那么,只要国际奥委会不必因取其他任何解决办法,任何行动或免去取任何行动,而对其自身在法律、税务、商业和财务上的地位造成损害,双方则应承诺真诚协商,以适当的措施(包括重订合同关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这样的税务。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则应适用于上面制定的原则。

关于奥运的科技

科技奥运涉及到信息化、交通、环境、安全、场馆设施和体育科研等多个领域。

在信息化方面,到2008年,北京将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高速、大容量、多媒体信息网络系统,包括电子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系统、电子金融系统,以及直接为奥运会服务的各种信息网络

系统、售票系统及相关的信息服务系统。同时,要建立包括卫星通讯、移动通讯和光纤通讯在内的现代化立体通讯系统,以及晰度的数字化的电视转播系统。

科技奥运的内涵

长期以来,科技与奥运在精神上相通,在实践中互动。进入信息时代,科技与奥运的关系更加密切,赋予科技奥运新的内涵。

(1)科技水平最高

在具备三种基本能力(科技识别与预见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科技转化能力)基础上,北京将站在世界科技发展的最前沿,充分吸收和利用当代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发挥中国科技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把2008年北京奥运会办成奥运史上运动水平最高、最安全、最公平、最具艺术性的奥运会。

(2)全面渗透

科技奥运,就是要把当代所有最新的科技,尽最大可能地嵌入和渗透到奥运会的所有环节中去。所有最新科技,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和环保技术、空间技术等高新科技群体。所有环节,是指奥运会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以及与奥运会相关的所有领域。尽最大的可能,则指充分利用科技奥运为人们推动科技创新及其在奥运会中的应用所预留的广阔空间。

(3)社会化、市场化和全球化运作

有效调动和整合各方面的,在先进科技的识别、获取和应用上,全面推行社会化、市场化和全球化运作。

科技奥运框架

奥运会包括基本活动和活动两大部分。基本活动主要是围绕体育比赛而展开的各项活动,包括开幕式、各项比赛、裁判、观众的组织、药检以及闭幕式等一系列活动。这是北京奥运会必须首先保证完成的核心服务和产品,是北京对国际奥委会的承诺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活动则包括与体育比赛相关的各类活动,各项赛事的保障活动,奥运会组委会的组织、人事、财务、内部后勤、外部后勤等活动,管理与控制活动,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通过划分奥运会基本活动与活动,分析这些活动与相关科技的对应关系,可以确立出科技奥运框架。横向是新兴科技群及其前沿进展,包括信息科技、新材料科技、生物医药科技、建筑科技以及管理技术等现代科技。纵向是奥运会的各项活动,如体育比赛、衣、食、住、行、购物、、通讯、安全保障、管理控制等。

此框架的确立有利于明确奥运科技创新的战略方向,寻求科技奥运商机。另一方面,通过分析各种活动的技术经济特性及其相互关系,可以找到奥运会总成本控制的方法和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方法,从而提高奥运会管理水平。

科技奥运五大战略

(1)数字奥运战略

数字奥运战略,是指把信息技术深入广泛地运用于奥运会的策划设计、组织管理、信息发布传播等活动中,主要包括八项具体行动:

奥运数据库工程;高效数字化管理系统(包括三大分系统,多个子系统);实时奥运网络工程;数字奥运村工程;北京奥运卡工程;电子商务大行动;金盾工程(公安信息化建设);智能交通系统。

(2)新建筑战略

通过运用包括信息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绿色建材等在内的建筑科技,新建和改造一批符合奥运会标准的智能化体育场馆,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化奥林匹克公园。主要包括五项具体行动:

智能社区行动;生命场馆行动;绿色村落行动;奥运村村长概念房行动;智能建筑物业管理体系行动。

(3)新材料战略

作为“未来科技”主角的纳米材料、智能材料以及推动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进程的绿色材料,承担着实现奥运主题的重要职责。主要包括三项具体行动:太阳能2008行动;“纳米塑胶跑道”行动;“绿色赛场”行动,利用绿色建材对体育场馆进行分期改造,并培训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4)环保科技战略

主要包括四项行动:奥运绿色照明行动;三废处理工程;消除白色污染行动;绿色消防行动。

(5)生物医药科技战略

主要包括四项行动:绿色食品行动;科学配餐;反行动;运动创伤科技行动。

人文奥运 绿色奥运 科技奥运

概述

科技奥运是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各种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应用系统,开发各种与奥运会相关的信息,营造良好的信息化环境,为各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科技奥运是适应全球进入信息社会,推进首都信息化高速发展,实现“科技奥运”承诺的系统工程。

科技奥运会的内涵

科技奥运为我国奥运口号的一项。

这个世界总水平的先进与否,很大部分要看它科技发展的快慢。

科技奥运的内涵如果用口号来表示,我们按照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提法,也可以提出更快、更方便、更准确、更安全的原则。所谓更快就是说,要大量用宽带网、多媒体、晰度的技术;所谓更方便就是要智能化,包括信息发布的智能化、交通管理的智能化、会务管理的智能化等;更准确包括比赛的时间、比赛的地理位置、比赛的进展情况要非常准确,非常及时地报道出去,或者说想查的信息立刻就能查到;更安全包括一些安全保卫、身份认证等,这也是每次奥运会都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

科技奥运的内涵涉及计算机技术包括INTERNET、无线网络、多媒体压缩与管理、GIS/GPS安全认证等,我们现在就需要去关注这些技术的发展趋势,预测7年后将用的技术。信息安全一直是所有的奥运会最令人头痛,也是投资最大,经常会出问题的一个课题,主要是对参会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记者如何进行身份检测认证等。所以我们必须对指纹、虹膜、人脸、签字、掌纹、话纹等生物身份认证技术下大力气进行研究,一旦7年以后形成产品和适用系统,对我国在这个领域具有发言权或者进入国际市场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2008年奥运会是发展计算机的绝好机会,不能把这样好的机遇让给别人,需要踏踏实实地努力,产学研结合,真正把我国的计算机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核心技术发展上去。

所谓科技奥运是指把现代科学技术多角度、多渠道地嵌入奥运会,通过广泛应用当代最先进的科技成果,让科学精神、思维和科技成就渗透到奥运会的每一个细节,使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为被先进科技成果装备起来的体育盛会。

科技奥运框架

奥运会包括基本活动和活动两大部分。基本活动主要是围绕体育比赛而展开的各项活动,包括开幕式、各项比赛、裁判、观众的组织、药检以及闭幕式等一系列活动。这是北京奥运会必须首先保证完成的核心服务和产品,是北京对国际奥委会的承诺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活动则包括与体育比赛相关的各类活动,各项赛事的保障活动,奥运会组委会的组织、人事、财务、内部后勤、外部后勤等活动,管理与控制活动,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通过划分奥运会基本活动与活动,分析这些活动与相关科技的对应关系,可以确立出科技奥运框架。横向是新兴科技群及其前沿进展,包括信息科技、新材料科技、生物医药科技、建筑科技以及管理技术等现代科技。纵向是奥运会的各项活动,如体育比赛、衣、食、住、行、购物、、通讯、安全保障、管理控制等。

此框架的确立有利于明确奥运科技创新的战略方向,寻求科技奥运商机。另一方面,通过分析各种活动的技术经济特性及其相互关系,可以找到奥运会总成本控制的方法和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方法,从而提高奥运会管理水平。

科技奥运五大战略

(1)数字奥运战略

数字奥运战略,是指把信息技术深入广泛地运用于奥运会的策划设计、组织管理、信息发布传播等活动中,主要包括八项具体行动:

奥运数据库工程;高效数字化管理系统(包括三大分系统,多个子系统);实时奥运网络工程;数字奥运村工程;北京奥运卡工程;电子商务大行动;金盾工程(公安信息化建设);智能交通系统。

(2)新建筑战略

通过运用包括信息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绿色建材等在内的建筑科技,新建和改造一批符合奥运会标准的智能化体育场馆,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化奥林匹克公园。主要包括五项具体行动:

智能社区行动;生命场馆行动;绿色村落行动;奥运村村长概念房行动;智能建筑物业管理体系行动。

(3)新材料战略

作为“未来科技”主角的纳米材料、智能材料以及推动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进程的绿色材料,承担着实现奥运主题的重要职责。主要包括三项具体行动:太阳能2008行动;“纳米塑胶跑道”行动;“绿色赛场”行动,利用绿色建材对体育场馆进行分期改造,并培训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4)环保科技战略

主要包括四项行动:奥运绿色照明行动;三废处理工程;消除白色污染行动;绿色消防行动。

(5)生物医药科技战略

主要包括四项行动:绿色食品行动;科学配餐;反行动;运动创伤科技行动。

科技奥运重点项目

北京奥组委副王伟说,实施“科技奥运”是北京奥组委需要提供平台、明确需求和重点支持的一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的科技奥运重点项目工作具有四个特点:一是能够为公众和运动员提供便捷服务并具有产业化效果;二是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实施;三是赛后利用价值高;四是在奥运会历史上首次使用。

王伟介绍,北京奥组委与科技部、北京市、奥科委和企业界密切配合,着力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明确筹备奥运会对科技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实际需求,为实施“科技奥运”提供立项和实施依据;二是联系、组织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专家,向奥运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科研成果、专业知识和技术经验等方面的支持;三是支持科研单位、技术服务企业开展对奥运会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为奥运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科技奥运的理念和成果,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奥运实施工作,推动科技事业的发展。

科技奥运会涉及到的领域

科技奥运涉及到信息化、交通、环境、安全、场馆设施和体育科研等多个领域。

在信息化方面,到2008年,北京将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高速、大容量、多媒体信息网络系统,包括电子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系统、电子金融系统,以及直接为奥运会服务的各种信息网络系统、售票系统及相关的信息服务系统。同时,要建立包括卫星通讯、移动通讯和光纤通讯在内的现代化立体通讯系统,以及晰度的数字化的电视转播系统。

在交通方面,为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道路畅通,北京要继续发展和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集中力量攻克北京建设高速铁路、轻轨交通和地铁的技术难题。形成四通八达的现代化立体式交通网络系统。

在环境方面,要大力发展燃气汽车和电动汽车,大力开发清洁能源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水污染治理技术、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和化控制技术等。同时要把现代生物技术应用于北京的城市绿化,使北京奥运会成为以技术作为支撑的、名副其实的绿色奥运。

此外,还要研究开发现代化场馆建设中使用的新材料及相关设施、现代建设工艺,研究开发能够有效提高运动成绩的体育用品、器械和服装等,为提高中国代表团的竞赛水平和运动成绩、加强反工作提供科技保障。

2008年北京奥运会科学技术

与往届奥运会相比,以先进成熟的宽带等通信技术保障为基础,北京奥运会固定通信合作伙伴中国网通等企业,开发出“奥运呼叫中心”、“奥运会VIP网”以及“奥运城市通”等便民服务产品。

“奥运呼叫中心”使组织工作高效有序

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将在北京、香港、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天津等城市举行,涉及到几十个竞赛场馆,以及北京奥运大厦、奥运村、记者村、主新闻中心、国际广播中心、机场、制证中心、青年营营地和国际奥委会酒店等。北京奥组委届时将有直接的工作人员4000余人、赛时志愿者10余万人提供服务。

“奥运呼叫中心”就是为保障比赛的组织工作高效运转提供的通信服务。记者日前在北京网通设在北京奥运会主会场国家体育场“鸟巢”附近的指挥中心访时亲身体验了这一服务。这项服务不仅可以对服务人员进行及时定位,还能通过内部语音呼叫等方式,快速地指挥和调配各个举办城市的相关人员。

“奥运呼叫中心”是奥运通信重点项目之一,它不仅是奥运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奥运会内外沟通的主要渠道。据了解,今年“好运北京”体育赛事期间,参与这个呼叫中心服务的容量为数十个坐席,而明年奥运会期间将达到数百个坐席,可支持上千路电话同时接入,将为奥运参与者提供咨询和呼叫服务。

“奥运会VIP专网”快捷高效沟通全世界

“奥运会VIP专网”是奥运会期间为保障北京奥组委、各奥委会及体育代表团等重要奥运组织能够高速接入互联网而建设的宽带网络。它为奥运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国内以及北美、欧洲和东南亚等地区的国际互联网业务。

目前,“奥运会VIP专网”已经正式开通,有的客户已经正式上线。北京奥组委也将通过今年的“好运北京”体育赛事对此进行全面检测,以保障明年奥运会时能够更好地完成各项服务。

“奥运城市通综合信息服务及求助系统”

“奥运城市通综合信息服务及求助系统”是科技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科技奥运项目。其目标是借助中国网通无线网络和呼叫中心,为奥运大家庭成员以及市民和旅游者提供求助服务、定位服务和信息咨询。

这个项目已经顺利通过了信息产业部组织的中期检查,目前正在进行功能测试。今年中国网通将主要结合“奥运呼叫中心”服务,规划和整合奥运城市信息,率先在北京、上海、青岛等奥运赛会城市中进行推广。

中国老百姓熟悉的114查号台等系统也将被全面整合,成为包含奥运信息在内的、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信息智能支撑平台,将在北京奥运会时投入使用。

据了解,这些先进的技术和开发出的产品,将在北京奥运会举办前后,在全国全面推开,成为惠及老百姓的“奥运成果”。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的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的原则

13·奥运会组委会应成为本合同一方

城市与国家奥委会在此承诺,于奥运会组委会成立后一个月之内使奥运会组委会成为本合同一方并遵守本合同,使本合同与奥运会组委会有关的一切条款和本合同规定的奥运会组委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具有把奥运会组委会视为合同一方的法律约束力。

14·不得有相抵触的承诺或活动

就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及本合同的条款而言,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在此确认:

a)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在奥运会期间或其前后一周内在该城市本身、或其附近或其他比赛地点举行全国性或国际性重大会议或活动;

b)城市不得利用奥运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利益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服务;

c)己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奥运会组委会和任何全国性组织(无论机构或非机构)之间不碍签订任何与奥运会有关的协定;

d)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奥运会组委会和任何国际或超国家组织(无论机构或非机构)或外国之间不得进行有关奥运会的谈判或签订有关奥运会的协定,而且

e)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或国际奥委会事先市面批准,不得向任何外国或政界人士签发与奥运会有关的邀请及注册。

15·宣传奥林匹克主义和奥运会

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社会、教育、美学与道德等方面,宣传奥林匹克主义以及奥运会这一国际青年盛会的运动成就的发展。依照奥林匹克宪章的基本原则,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与国际奥委会通力合作,取各种主动行动,支持和平与人类的相互理解,包括倡导遵守奥林匹克休战。

16·协定约有效性

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在此同意并确认以下各点:

a)他们签订的直接或间接涉及奥运会或国际奥委会的精神或物质权利的一切协定的合法有效性须得到国际奥委会热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

b)以国际奥委会将向奥运会组委会提供的标准格式协定为根据(例如:关于赞助、供应商、颁发许可证、奥林匹克纪念币在国家奥委在国领土内的销售、门票代理),奥运会组委会可制定奥运会组委会与第三方之间准备签署的标准格式协议,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并确保奥运会组委会与第三方签订的一切协定符合上述要求。标准格式协定如有任何变动、均须以黑线标出,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国际奥委会可应奥运会组委会要求,与奥运会组委会协商,就国际奥委会有可能制定并实施的便于双方的操作程序的领域达成一致,包括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可能同意放弃批准权协定类型。

18·环境保护

城市与国家奥委会承诺,以符合现行的环保法规,推动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与活动。

19·奥运会组委会的总体组织方案和总体策划方案

奥运会组委会应尽快地,但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奥运会组委会成立后六个月内,提出奥运会组委会与奥运会的总体组织方案和总体策划方案,报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此项总体组织方案和/或总体策划方案如有任何更改,须事先征得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奥运会组委会应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定期向国际奥委会提供奥运会组委会最新的详细的奥运会总体组织方案和总体策划方案。除上述主要内容之外,奥运会组委会应向国际奥委会提供与奥运会战略所需的协调与组织工作有关的信息与相关文件,包括统计数字(例如关于人力、住宿、交通、志愿者等)。

20·保安

确保各方面的安全是主办国有关主管部门应担负的责任。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取一切适当与必要的安保措施,以保证奥运会安全、和平地举行。

22·某些人员与货品的入境手续

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认识到,为组织奥运会起见,必须在奥运会前、期间和之后安排某些其他人员(除上面第3条提到的持有奥林匹克身份和注册卡的人员以外)临时出入主办国,并安排进口用于奥运会、奥运会转播以及国际奥委会、各国际单项联合会、各参赛国奥委会代表团、新闻界、赞助商与供应商使用的设备与补给。奥运会组委会应促使有关主管部门为此取必要措施。除上述原则性内容外,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上述人员能获得适当的工作许可,上述设备与包括药品的补给能为此目的进入主办国,无需缴纳任何税金,只要此类设备与补给在主办国内消费或在奥运会结束后合理的时间内运出主办国。奥运会开幕三年前,奥运会组委会应将与主办国有关主管部门就此所作的安排报国际奥委会事先书面批准。

23·奥运会组委会进展报告

奥运会组委会应就奥运会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用英、法两种文字递交一份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有关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的财政细节。从奥运会开幕式两年前开始,此类报告应每季度递交一次。此外,如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要求,奥运会组委会应立即作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或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接到报告后所作出的决议,奥运会组委会应立即执行。

24·协调委员会

国际奥委会将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处理以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联合会、各国奥委会为一方与奥运会组委会为另一方的工作关系。该委员会包括国际奥委会、各国际单项联合会及国家奥委会的代表、以往奥运会的组委会、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国际残疾人奥委会以及(可能提出有益建议的)专家。协调委员会的任务是,检查奥运会组委会的工作进展,向奥运会组委会提供协助以及行使国际奥委会授予的其他权力。协调委员会应与奥运会组委会定期会晤,若有协调委员会无法解决的事项或任何一方拒绝遵守其决定,国际奥委会将作出最终决定。

25·国际奥委会与奥运会组委会的互助、知识的转让及档案和记录的管理

国际奥委会将与奥运会组委会分享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协助奥运会组委会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同样,奥运会组委会承诺,按国际奥委会的要求与国际奥委会和此后的奥运会组委会分享其在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方面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尤其是,国际奥委会应向奥运会组委会提供其从以往奥运会组委会得到的有关奥运会策划、组织和举办的各种事宜的指南的复本。组委会应与国际奥委会密切合作并在得到其批准后,根据在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方面获得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更新此类指南。奥运会组委会应随时应国际奥委会的合理要求,向国际奥委会免费提供所有这类的最新指南以及和策划,组织、举办奥运会有关的其他文件和材料(例如数据库、软件系统。顾客数据和简介等)。除上述普遍性要求外,奥运会组委会还应免费向国际奥委会提供客信息数据库,包括完整的与奥运会相关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所有顾客的人口统计的(demographic)概括的数据。在没有得到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明确的书面批准之前,奥运会组委会不得向第

三方提供这些指南、文件或材料。

作为对国际奥委会让奥运会组委会分享其包括从以往奥运会组委会处获得的指南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所需支付费用一种回赠,奥运会组委会应向国际奥委会偿付两百万美元($2,000,000),这笔款额将在奥运会开幕两年前,由国际奥委会根据本合同从奥运会组委会分享的总收入中减除。

奥运会组委会应从其成立之日起就建立并维持一个信息管理和档案系统,以协调所有内部的与公共的重要信息。奥运会组委会应在奥运会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一份起码是英文的全面的总结报告,报告应按国际奥委要求的格式,包含所有与奥运会组织方案有关的信息连同一份工作运行分析报告。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在奥运会之前和之后,有关奥运会的档案得到妥善保管和管理,同时保证国际奥委会可以随时使用所有这些档案。

本25条所有提到过的文件和材料,包括数据库、软件系统、顾客数据和简介,都应从一开始就毫无阻碍地以国际奥委会独家的名义获得版权。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与所有这类文件和材料的作者签订适当的合同,以确保上述条款的实施,或如果国际奥委会有要求,应达成进一步的协议;以确保上述条款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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